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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讯记者何生廷报道开设网店,进货假避孕套然后再次出售获利,该团伙三人被抓获后,公安机关缴获了110591个假冒杜蕾斯避孕套,按实际销售价格合计11万余元。

9月10日,记者获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书,三人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获刑六个月至十个月有期徒刑不等,并处罚金1万元至5万元不等。

分工进货销售假货牟利

2018年7月4日,黄某在网站看到“深圳市某商贸行”店铺在售的几款避孕套很便宜就想买一点回来用。由于该店铺要求购买24盒才给发货,黄某就购买了30盒(每盒三只)回来。黄某说,当时每盒仅需要2.5元,即每只仅需0.83元,一共75元,加上运费8元,他支付了83元。

到货之后,他发现避孕套的内包装油腻腻,上面的字迹很模糊,“批号等字体都快看不清楚了,用力扯就破裂了。”原来,黄某购买的避孕套是假货,随后向公安机关报警。

据了解,从2017年4月开始,杨某建就在自己开设的“深圳市某商贸行”网店,销售假冒杜蕾斯品牌的避孕套,随后林某龙加入。

杨某建供述称,他知道销售的避孕套是假冒的,主要是林某龙从外地进货,每次都会进货一两千盒。据了解,最便宜的一种规格,一盒10个的进货价仅为5元,售价为7元。

记者了解到,两人分工明确,林某龙负责进货,杨某建负责接单和销售,两人约定五五分成,并雇请刘某威帮助打包和邮寄,每发一个包给刘某威人民币2元。

三人均获刑并处罚金

2018年8月7日,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民警在惠州市惠东县某房将杨某建抓获;同日在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某房将刘某威抓获,并缴获假冒杜蕾斯避孕套合计110591个。上述缴获的避孕套均为假冒杜蕾斯避孕套,缴获涉案避孕套按照实际销售价格合计金额为人民币114447元。2018年9月18日,林某龙到沙河派出所投案自首。

2018年12月28日,南山区法院作出判决,判处杨某建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判处林某龙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判处刘某威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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