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财经10月13日讯:今日,经认证为蓝V的“深圳中原地产官方微博”发布了一份“中原地产代理(深圳)有限公司的声明”。
该声明称,10月10日,南方都市报报道了“深圳市民质疑四千多万元购房被中介吃差价250万”的有关内容,其中提及中原地涉及吃差价问题。对此,中原地产方面称,在调查后了解到,卖方为卖房同时也与“深圳市深安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签署了《房产销售策划服务合同》,深安地产收取其250万元服务费用。深安地产公司本身与中原无任何关系,也从未和中原有任何业务往来。
声明全文如下:
10月10日,南方都市报报道了“深圳市民质疑四千多万元购房被中介吃差价250万”的有关内容,其中提及我司涉及吃差价问题。
我司高度重视,并对此事进行了调查核实,调查结果情况如下:
1、卖方(原业主)于2020年9月13日与中原签署《二手房委托合同》,委托放盘价为4300万元。
2、买方、卖方、中原三方于2021年1月23日签署《二手房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合同中约定此物业最终转让价格为4150万元。
3、本次交易买方为一次性付款,交易总金额4150万元由卖方直接收取。
4、此次物业交易中,依据和买方所签的《佣金承诺书》,中原向买方收取佣金33.2万元,卖方未支付任何佣金。
5、中原作为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尽职完成了此次交易,帮助卖方按照合同约定成交价收到了卖房款4150万元,帮助买方完成了房产过户手续并顺利收房。完成交易后,中原收取中介服务费33.2万元。
6、后续买方投诉吃差价问题,中原尽能力调查了解到:卖方为卖房同时也与“深圳市深安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签署了《房产销售策划服务合同》,深安地产收取其250万元服务费用。深安地产法人为“左青”,工商注册经营范围是房地产经纪与房地产营销策划。但深安地产公司本身与中原无任何关系,也从未和中原有任何业务往来。
关于事件由来
有关事件由来,中华网财经查询媒体公开报道获悉,近日,有深圳市民在微博上爆料称,自己在购房时“被中介吃了250万差价”。据当事人夏女士的表述,“邻居告诉我成交价格过高了,我才发现当时中原地产在网页上的报价是4500万元,随后我去询问前业主,前业主说挂的3800万元,但最终实际收了3900万元,有250万元的费用由中介收取。”夏女士表示,她质疑中介人员除了拿中介费外,还暗地里吃差价。
涉事中介中原地产代理(深圳)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回应称,经公司内部调查,除合法佣金以外并未收取夏女士任何费用。“当时有没有存在私下交易并不清楚,但我们公司要求严禁签署两份合同,只存在与卖家和业主签署的三方合同,而且一直推行公开资讯、公平交易、不吃差价和第三方资金监管等中介经营理念,严禁出现佣金差价问题。”
工作人员称,中介人员只提供沟通、协调等服务,被要求退还佣金的诉求并不成立,还望客户进行理解。
值得一提的是,当时服务夏女士的中介工作人员目前已从中原地产代理(深圳)有限公司离职。
此外,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中介方收取了佣金差价,夏女士不仅可以要求中介退还佣金,并且可以要求中介承担夏女士所遭受的损失。
(中华网财经综合文/葛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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