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财经8月5日讯:今日,杭州住保房管局官网消息,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中指出,为进一步支持自住需求、抑制投机炒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住房限购、进一步完善新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三方面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
中华网财经从通知获悉,新的限购政策提出,落户未满5年的户籍家庭,须提供购房前连续24个月城镇社保;非本市户籍家庭,须提供购房前连续48个月城镇社保。
另,新房热盘销售时摇号资格按社保时长者优先、人才购房按分级次序优先;非热盘公证方式摇号选房,其他的可自由购。
通知中,对于提供虚假信息资料、隐瞒真实情况或恶意干扰公证摇号销售的购房者,3年内停止其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意向登记和合同网签备案。
以下为通知原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支持自住需求、抑制投机炒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住房限购
落户本市未满5年的户籍家庭,在购房之日前2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满24个月,方可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
非本市户籍家庭,在购房之日前4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48个月,方可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
二、进一步完善新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
(一)本市限购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时,购房意向登记家庭数与公开销售房源数的比例大于或等于10:1的,无房家庭、普通家庭分别按社保缴纳月数从多到少排序,高层次人才家庭先按B、C、D、E人才类别从高到低排序、同一类别人才再按社保缴纳月数从多到少排序,以一定比例入围公证摇号。多个购房意向登记家庭均达到入围最低社保月数的,一并入围摇号。购房意向登记家庭社保缴纳时间自2006年1月起算,按购房家庭成员中在本市限购范围内社保累计缴纳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
(二)本市限购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时,购房意向登记家庭数小于或等于公开销售房源数的,开发企业应采取公证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并按序售房,剩余房源可自行销售。
三、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本市市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过程中,购房者提供虚假信息资料、隐瞒真实情况或恶意干扰公证摇号销售的,3年内停止其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意向登记和合同网签备案。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5日
(中华网财经综合 文/非鱼)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