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论语】
作者:刘国艳、张铭慎(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研究所创新创业室主任、副主任)
深圳用40年时间走过了国外一些国际化大都市上百年走完的历程,这是中国人民创造的世界发展史上的一个奇迹。从改革开放后的小渔村、GDP总量仅有2.7亿元,到跻身亚洲城市前五和全球城市30强的国际化大都市、GDP总量达到2.7万亿元,创新是深圳取得成功的关键性因素和标志性领域。
目前,深圳研发强度和高价值专利产出处于世界最先进国家水平之列,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超过34%,创新驱动发展的成效显著。在资源极其有限的条件下,深圳成功开创我国体制改革多项“第一”,形成了以“6个90%”为鲜明特征的创新创业生态,衍生一批拥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和全球影响力的高估值企业,率先实现从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向更多依靠原始创新和自主创新的转变,走出了一条以市场开放、需求拉动和制造配套为主要特色的创新之路,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奠定了坚实基础。
当前,世界面临百年未见之大变局,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着眼党中央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的新要求,深圳亟须以打造更高水平创新驱动发展样板为抓手,充分发挥“窗口效应”和“示范效应”,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形成新发展格局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四十周年之际,国家先后发布《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方案》和《清单》),首次由党中央以“实施方案+授权清单”滚动推进模式进行清单批量式授权,标志着国家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进入了实质实施阶段,为深圳打造更高水平创新驱动发展样本创造了条件。
围绕《方案》确定的六大领域,《清单》提出40条授权事项,其中有一半以上需要突破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涉及近百项具体法律法规和政策条款的调整,具有很强的创新性、突破性。深圳有望借力综合改革试点,在要素配置、营商环境、科技创新体制、对外开放和公共服务体制方面先行先试,策划战略战役性改革,多推动创造型、引领型改革,在优化创新创业生态方面补短板、锻长板、搭跳板,进而打造更高水平创新驱动发展样板。
一是补齐发展空间受限和基础研究资源相对不足的短板。随着经济体量不断增加、创新能力的持续提升,深圳面临的城市发展空间受限、基础资源布局不足方面的困扰也愈发突出。《方案》和《清单》把要素市场化配置和科技创新体制作为重要方面,明确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开展土地二级市场预告登记转让制度试点,并支持深圳探索完善大科学计划管理体制、优化科研机构技术转移机制、扩大企业博士后站办学自主权,这将为深圳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汇聚更多高水平研发和高科技成果提供契机。
二是锻造营商环境优化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方面的长板。处于改革开放前沿阵地的深圳,一直是我国营商环境最优、开放水平最高的城市之一。但受限于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深圳难以进一步对接国际并探索创立更高标准规则。《方案》和《清单》把优化营商环境和深化扩大开放作为重要方面,围绕标准组织落地和监管、破产制度创新和试水、扩大特区立法空间等明确授权,突出对外合作中法律、金融、航运的多层次对接,明确放宽公共服务方面的市场准入。这不仅会大幅优化深圳宜居宜业水平,还将推动在更多服务业领域引入和对接国际标准,为推动制造业创新生态升级提供重要的现代服务业支撑。
三是搭建资本市场发展和高端人才引进的跳板。随着更多创新主体走向科技创新的“无人区”,金融和人才成为支撑高科技企业实现创新的重要跳板。《方案》和《清单》聚焦资本市场和人才引进发力,一方面提出允许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CDR)试点、优化私募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市场准入与发展环境,以及创业板改革和新三板转板等举措;另一方面提出人才引进和境外人才执业的便利化措施,通过简化流程和完善标准提高为深圳引入更多源头活水,形成更高素质、更富韧性、更广渠道、更加稳定的劳动力市场。这不仅有利于通过进一步激活资本市场助力深圳成为更多高科技企业的交易地和成长地,还将持续提升深圳对创新主体的吸引力。
总体来看,深圳有望借力综改试点授权,着眼于解决高质量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通过增强原始创新能力、提升宜居宜业水平、强化要素支撑功能、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在夯实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推进关键领域国产替代、融入全球科技创新网络方面体现更强的引领和支撑能力,为早日建成科技强国发挥应有的作用。
《光明日报》(2020年10月29日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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