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算法应用在给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能的同时,算法歧视、“大数据杀熟”、诱导沉迷等算法不合理应用也给我们的生活带来烦恼。针对这些问题,国家网信办等四部门联合制定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1月4日正式发布,向各种算法乱象伸出“利剑”。
推进算法公开,统筹协调知识产权保护与用户权利保障。当前,我国算法规制仍处于起步阶段,推进算法公开要兼顾社会知情需要和开发者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以显著方式告知用户其提供算法推荐服务的情况,并以适当方式公示算法推荐服务的基本原理、目的意图、运行机制等。同时,公开范围不应涵盖全部算法内容的底层逻辑,以合理保护算法开发者的知识产权。针对算法使用,应当为用户提供便捷的“拒绝服务”选择方式,使算法开发者提供的信息既能有效保证推送效率,满足用户需求,又能保障用户选择的权利。
完善分级分类管理,建立良好算法生态环境。根据算法推荐服务的内容类别、用户规模等对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实施分类分级管理,以有序的分级分类管理,促进算法良好生态环境的形成。《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首次细化明确五类常用内容算法推荐方式:生成合成类、个性化推送类、排序精选类、检索过滤类、调度决策类。此外,特别提出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安全评估,完善页面版面生态管理,完善人工干预和用户自主选择机制,积极呈现符合主流价值导向的信息内容。
加强技术监管能力,探索算法态势感知和动态监测。算法监管既要充分利用现有法律法规,也应积极适应算法智能化发展特点,利用大数据、智能化等技术优势,提升监管的效率和精准性,实现“以技术管技术”“以算法管算法”。既要建立算法人工审查制度,也要着重利用技术手段防范算法滥用的风险。大数据等技术快速发展为建立平台态势感知系统提供了便利,要有效利用大数据对算法平台实现态势感知,动态监测预警,并对算法平台进行安全测试和风险提示,避免系统性算法偏见对用户决策的影响。
支持算法技术创新,提高我国算法核心竞争力。当下,算法技术已超越排序算法、路径规划算法、调度算法等应用,朝着更多复杂变量、更多智能化场景应用进阶。算法领域的创新成为人工智能领域的重要创新之一。要充分发挥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管得住”最终还是为了“用得好”,在智能化时代,算力某种程度上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体现,要积极支持算法技术创新,扶植行业优秀企业,提高我国算法的核心竞争力。
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我们必须把互联网发展和算法技术应用纳入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轨道,培育出趋利避害、生机勃勃、欣欣向荣的网络生态。(作者:徐永霖 新疆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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