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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中国的出口管制》白皮书。白皮书介绍,中国着眼于更好地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推动出口管制体系现代化,出口管制治理取得新发展、新成就。

图源:人民视觉

高水平安全是高水平开放的基础,越是开放越要重视安全。出口管制是指对两用物项、军品、核以及其他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相关的货物、技术、服务等物项出口,采取禁止或者限制性措施,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公正、合理、非歧视的出口管制,有利于应对新形势下国际和地区安全风险与挑战、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能够为推动实现高水平开放筑牢安全之基。要创新安全理念,树立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全球安全观。特别是大国,应当履行大国义务,展现大国责任担当,在出口管制领域推进国际共同安全,共同构建普遍安全的人类命运共同体。

出口管制是手段,不是目的,不能“为了管制而管制”。现实中,个别国家泛化国家安全,凭空捏造理由,随意抡起管制“大棒”,动用国家力量干预正常贸易往来和市场交易,屡次滥用出口管制作为打压和霸凌他国的工具,对各国实现可持续发展造成严重干扰。要坚决反对任何国家和地区滥用出口管制措施,无理实施歧视性限制措施,在防扩散问题上推行双重标准,甚至推动出口管制有关多边机制趋向歧视性和排他性。要坚持走团结合作之路,推动国际出口管制朝着公正、合理、非歧视的方向发展,携手应对各种全球性问题。

出口管制与高水平对外开放并不矛盾,而是辩证统一的。开放是当代中国的鲜明标识。从举办广交会、进博会、服贸会、消博会,到申请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再到持续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一系列主动敞开怀抱的行动,彰显了中国深入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信心和决心。出口管制不是“关起门来”,而是通过坚定支持所有国家和平利用出口管制物项、和平利用科技进步成果,推进符合中国实际的出口管制合规建设,积极开展出口管制国际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推动实现高水平开放。

推动实现高水平开放,就要坚持推动制度性开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口管制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2020年10月,中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对出口管制的制度作出全面安排,确保管制物项、适用主体和管制环节全覆盖。要以《中国的出口管制》白皮书的发布为新起点,继续推进出口管制法治化建设,抓紧完善配套法规,加快制定统一的出口管制清单,广泛做好法律政策的宣传,严格保护市场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创造良好条件。(南方网郭雪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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