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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网财经10月21日讯:10月20日,义乌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调整部分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调整部分政策主要涉及两方面:一方面,降低预售条件,保障市场供应。具体政策,取消原有每批次间隔时间不少于3个月的规定;将总建筑面积在4万平方米以下的,须一次性申请预售;总建筑面积在4万平方米(含本数)以上申请分批次办理预售许可的,每批次的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末次除外)。

另一方面,差别化摇号政策,低密住宅和登记人数不足项目无需公证摇号。具体政策调整为,一、容积率≤1.2的商品住宅小区以及建筑层数≤3层的商品住宅,可以不采用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的开盘销售方式;二、原定“所有新取得预售许可(含现售)商品房项目的住宅销售,实行公证摇号”,现改为经公证处公证,登记人数与当期预售房源数相比大于等于1的,实行公证摇号。

对此,中指研究院浙江分院常务副总高院生表示,自2021年下半年以来,义乌商品房供应持续保持低位,市场处于供不应求态势,受供应不足的结构性影响,义乌商品房成交出现下滑,9月商品房成交面积15万方,环比下降31%。房企融资方面,整体仍处于收紧趋势,融资端三道红线、需求端房贷两道红线都给房企带来很大的资金压力。义乌此次出台的调控政策通过放宽预售条件来给予房企便利,使房企能够更灵活的调整开盘节奏,激励房企深耕信心,同时也保障未来商品房市场的供应,促进义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此外,此次的差别化公证摇号政策,明确低密住宅和登记人数不足项目无需公证摇号,也给予了开发商更多的营销操作空间,有助于减缓开发商的经营性压力和问题。

同时,中华网财经查询获悉,此前8月10日,义乌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除上述调整政策外,该《通知》还提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每批次不低于20%的房源保障比例,优先满足以下三类人员或家庭(下称优先户):一是取得货币化安置凭证的购房人;二是享有人才补助资格且自2010年1月1日起未购买过市域范围内商品住宅的人才;三是自2010年1月1日起未购买过市域范围内商品住宅的本地户籍居民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或年满18周岁的未婚人士,不含离异未满36个月的单身人士)。优先户的优先资格仅限一次,通过公证摇号方式获得选房资格后放弃选房、购房的,不再享有优先资格。此外,凡在义乌区域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在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中华网财经综合 文/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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