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科技成果“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怎么用”完善评价机制,作出明确工作安排部署。
科技成果评价是科技活动的指挥棒,什么样的评价标准,就会引导做什么样的科研工作。《意见》直面科技成果评价的堵点、难点,把“坚持科学分类、多维度评价”作为解决“分类评价体系不健全,评价指标单一化、标准定量化、结果功利化”问题的破题之举,围绕“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怎么用”四个关键问题作出系统部署,抓住了当前科技评价制度的要害,使评价机制更好地促进科技创新。
解决科技成果评价“评什么”。“全面准确评价科技成果的科学、技术、经济、社会、文化价值。”《意见》明确,根据科技成果不同特点和评价目的,有针对性地评价科技成果的多元价值。科技成果五种价值的提出,拓宽了我国科技评价的立体维度,使科技成果有了多元化的衡量尺度。评价科技成果的五种价值,讲求成果对科学技术研究本身的参考价值,以及成果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有针对性地评价科技成果的多元价值,必须破除“四唯”“五唯”“SCI至上”等不合时宜的评价思路,以实际问题为导向,引导科研工作着重解决那些国家、人民所关切的问题,让广大的科技工作者“把论文写在祖国的大地上”。
解决科技成果评价“谁来评”。《意见》坚持“谁委托科研任务谁评价”“谁使用科研成果谁评价”,突出评价的用户导向、应用导向、绩效导向,强调了相关评价主体的责任。科技成果须政府、企业、投融资机构、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由行政主导的科技评价模式。这一模式有其优势,但难以克服既是教练员又是裁判员的缺陷,存在行政色彩浓厚、缺乏有效监督、市场对接不畅等弊端。加快构建政府、社会组织、企业、投融资机构等共同参与的多元评价体系,积极发展市场化评价,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规范第三方评价,充分调动各类评价主体的积极性,有利于科技成果评价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解决科技成果评价“怎么评”。《意见》提出“健全完善科技成果分类评价体系”,按照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等不同成果类型,形成符合科学规律的多元化分类评价机制。《意见》致力于建立多元化、分类科技成果评价机制。比如“鼓励国际‘小同行’评议”“推动财政性资金支持形成的非涉密科技成果信息按规定公开”“完善科技成果披露制度”,有助于破解评价体系评判标准单一的弊端;此外,“建立科技计划成果后评估制度”“大力发展科技成果市场化评价”,有助于通过用户评价、市场检验、第三方评价等多种方式,更全面、客观地评价科技成果价值。
解决科技成果评价“怎么用”。《意见》从需求侧入手,提出大力发展科技成果市场化评价;加快建设现代化高水平技术交易市场;推动建立全国性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提升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水平,发挥其在科技成果评价与转化中的先行先试作用……科技成果只有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才能体现出价值。作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重要环节,科技成果评价是对科研成果的质量、学术水平、实际应用和成熟程度等予以客观的、具体的、恰当的评估。权威、客观的科技成果评价让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更顺畅,要推动建立市场化的科技成果发现、筛选、定价和转化机制,让企业真正成为科技成果产业化和先进技术扩散应用的主体。
用好科技成果评价指挥棒,需要相关部门、各类创新主体解放思想、大胆尝试。只要把新的评价理念、方法和标准立起来,把以科技创新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正确评价导向树立起来,把多元分类评价体系健全起来,更好激发科技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中国科技自立自强就一定能加快实现。(金羊网 文/向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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