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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2021全球数字经济大会“信息消费与数字生活专题论坛”在国家会议中心举行,邀请政、产、学、研多方力量,聚焦信息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共商我国信息消费发展战略。

近年来,我国信息消费保持了快速增长的态势,已广泛渗透到人民群众衣、食、住、行的各个层面,持续拓展数字生活新空间。据统计,2020年我国信息消费规模达到5.8万亿元,在最终消费中占比超过10%。我国信息消费逐步迈向以“线上与线下、信息与消费”双向融合渗透的3.0的转型升级关键阶段。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明显增强。作为消费新宠的信息消费,外溢性强,渗透性广,是有效拉动内需、助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信息消费已不单是对信息的消费,而是呈现出“信息+消费”的新态势,与人们的衣、食、住、行、娱联系越来越紧密,成为实体物质消费和服务消费的连通器。

虽然我国信息消费能力明显增长,但目前仍面临有效供给创新不足、消费潜力尚未充分释放、平台支撑能力有待提升和消费环境亟待优化等短板。信息消费开发空间还很大,信息消费产品与服务的供给质量和规模还有待提升。

信息消费有待深入挖掘和引导社会需求。应大力发展高端智能终端,推动应用电子产品智能化升级,丰富数字家庭产品,提升信息技术服务能力,增加信息产品有效供给。注重数字创意内容和服务,壮大在线教育和在线医疗,是进一步扩大信息消费的新领地。重点挖掘企业信息消费需求,鼓励企业积极应用信息技术改造和提升生产制造、运营管理和市场开拓的水平。

最大的消费潜力在农村。应有效提高农村信息接入能力,提升消费者信息技能。结合“村村通”工程,采取“政府补贴+运营商优惠”的模式持续推进农村地区数字化建设,提升农村信息基础设施水平。根据农村的实际需要,应加快构建和完善以生产销售、科技信息和金融服务为主的生产生活服务体系,把“信息下乡”切实转化为经济和社会效益。

规范信息消费市场秩序,是信息消费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应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等手段,对信息消费市场进行监管和调控,构建信息消费领域企业诚信体系,完善信息消费品质量问题举报制度,提高信息消费安全性,有效维护消费者权益。加大对网络欺诈、涉黄涉赌涉毒等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净化信息消费环境。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加大政府购买信息消费产品与服务力度,由支持生产转向支持消费。完善事中、事后的监管体系,营造高效便捷、安全可信、公平有序的信息消费环境。

加快构建智能化、高端化、融合化的新型信息产品和服务供给体系建设。从需求侧发力,持续推进增收、减税、降费,进一步激发和释放城乡居民消费潜力。传统的医疗、教育、文化等众多资源是不可移动的,导致资源集中地拥挤在城市。而互联网模糊了空间界限,依靠“互联网+”,一个地方的优质资源可以实现人人共享。足不出户,万千资源就可以尽握手中,这无疑为扩大信息消费拓宽了空间。

(金羊网文/张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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