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华网络电视台欢迎您!

中华网财经7月14日讯:近日,据温州住建局出台的《关于严禁炒作学区房,恶意哄抬房价行为的通知》。

机构:温州“三不准”严禁炒作学区房有利于规范中介人员行为

通知中共明确了4项要求:第一、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加强房源发布管理,落实房源核验程序,不得在门店、线上以学区房为卖点发布房源信息;第二、各房地产经纪机构规范业务承接管理,规范委托程序,不接受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经纪委托;第三、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强化从业人员管理,严格落实相关规定,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不得参与炒作学区房的任何活动,严禁在网络平台发布、传播炒作学区房、哄抬房价的信息;第四、落实各房地产经纪机构主体责任,对于落实本通知不到位、不全面的企业和个人,行业管理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市政府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采取联合惩戒。

对此,中指研究院浙江分院常务副总高院生表示,根据CREIS中指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温州市二手房成交规模增速明显,1~6月温州市主城区(鹿城区、瓯海区、龙湾/经开区)二手房成交面积14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5%,成交套数为23642套,全市新房成交面积14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9%,成交套数45470套。

学区资源的稀缺性能够带动周边区域二手房价格上涨,很多二手房在交易过程中以自带学区的名义涨价,恶意炒作易对周边房价产生负面效应,干扰周边新房的销售价格预期。

此次温州市对二手房市场的规范措施,有利于贯彻国家“房住不炒”的定位方针,也是稳定区域内房地产市场预期的重要一环,并且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房产中介从业人员的行为

(中华网财经综合 文/卫东)

点赞(7242) 打赏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