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志华
近日,按照《西安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西安市卫健委公示了2020年下半年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公示,部分机构因疫情期间违规接诊发热患者、雇医托等行为被记分,记分周期均为一年。(7月4日《华商报》)
此次曝光,涉及多家医疗机构的多种不良医疗行为,比如违反疫情管理规定、未规范转运医疗废物、放射诊疗存在风险、灭菌器械包装不符要求、违规使用抗菌药物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不良行为有:超范围开展儿科诊疗活动、私人诊所雇医托、美容门诊夸大宣传、不孕不育医院未按照规定填写病历资料等。
这说明,当地对医疗行为的监管是全面的,曝光也不留情面。且从2018年起,每半年到一年,相似的行动就会出现一次,曝光医疗不良行为已经成为一种常态。不仅西安如此,北京、上海、广东、山东、贵州、湖北、江苏等全国多地,都先后推出过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尽管记分方式、曝光内容与频次等都各不相同,但对医疗不良行为进行记分管理,已成为一种趋势。
实行记分管理,曝光医疗不良行为,切中医疗行为监管的一大要害。医疗监管假如只罚款,不配套实施其他相应处理,就会催生“拿钱摆平”等错误思想。一些医疗机构对于侵害患者的行为之所以屡教不改,甚至进入罚了犯、犯了罚的怪圈,原因就在于此。并且,处罚仅仅局限于一地,既不曝光,又不开展跨地区信息交流与联合执法,在一地违法受罚、到另一地故伎重演,就会成为普遍做法。
更重要的是,假如对医疗机构的处理只是监管部门与医疗机构两家的事,民众对此不知情,不仅民众自己容易受骗,而且还起不到配合监督的作用。及时曝光医疗不良行为,让患者“用脚投票”有了具体的参照,且不同的分值,对患者的引导作为各不相同,假如医疗机构不在乎行为曝光导致的社会影响,让不良行为的分值持续上升,最后必然会付出被市场淘汰的巨大代价,曝光不良行为可以对医疗机构形成更大的约束力,让他们对处罚结果更加感到敬畏。此外,定期曝光不良医疗行为,对于监管部门也是一种约束,假如监管部门不能按时拿出监管“成绩单”,就会受到监管不力等质疑。
过度诊疗、术中加项、分解收费、美容欺诈等现象,在一些地方还比较常见,很多患者深受其害。在医保福利和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的背景下,这类现象的危害日益凸显,到了该下大力加以整治的时候。强化行业监管,曝光不良医疗行为,理应成一种常态。唯如此,方能让每起不良行为和医疗欺诈都无法逃避追责,靠技术与服务立足、用优质的医疗服务赢得社会认同,才会成为所有医疗机构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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