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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发布 《关于创新和完善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指出要按照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激励收费机制,推行垃圾计量收费,实行分类垃圾与混合垃圾差别化收费等政策。

国家发改委官员将上述措施归为“政策创新”,称这样的收费制度设计,对推进垃圾分类,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具有积极的意义。

诚然,实行分类垃圾与混合垃圾差别化收费政策,也就是“对分类投放垃圾的,可以适当实行低一些的收费标准,对不分类投放垃圾的,实行高一些的收费标准”,从理念上来讲,是很好的,体现了对垃圾分类的支持和奖励。

至于政策如何落实到现实生活中?可能产生哪些问题,又该如何应对?这恐怕是职能部门事前要细细考量的。

从广州的垃圾处理经验出发,纸面上的政策创新落实到现实行动中并不是那么一帆风顺。

广州曾经提出过很多垃圾处理政策、也开展过不少声势浩大的活动,比如垃圾计量收费、垃圾费随水费征收、垃圾分类万人行活动等等,但推行至今,至少在我所居住的海珠某社区以及工作的大学校园里,垃圾混合投放、楼道里只有一个垃圾桶的情况绝非少数,甚至可以说,是常态。

那么,在垃圾分类设施尚未配备的情况下,如何实现分类垃圾与混合垃圾差别化收费政策,关键还是要看政策落实时是否有配套的细节,而“魔鬼”就藏在细节里———体现在垃圾桶的设置和垃圾车的收运方式中。

至于如何通过完善配套设施促进垃圾分类、用好的制度设计影响人的行为,很多人都会把目光投向台湾。这一点,我在今年5月访问台湾大学时也深有感触,仅仅是丢弃一个装饮料的杯子,也需要把吸管、杯身、杯顶覆盖的薄膜分别投入三个不同的回收桶里。这种强大的环境规训能力让你觉得如果不进行垃圾分类、随意丢弃垃圾,就像一个不懂规矩的“野蛮人”。

而遗憾的是,在广州,究竟是先完善垃圾分类设施和分类收运体系,还是先让市民做到完全的垃圾分类,仿佛陷入了一个恶性循环中:管理部门抱怨市民没有做到百分之百的垃圾分类,所以把垃圾混装运走,而市民看到分类后的垃圾仍被混装,也丧失了垃圾分类的信心……

显然,要想打破垃圾分类难以推进的僵局,仅从收费角度谈政策创新还远远不够,配套设施的完善、资金使用的透明、社会资本的引入等因素,都应该予以充分甚至优先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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