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和《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部署,加快发展壮大乡村产业,日前,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十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认定工作的通知》,对主导产业基础好、融合发展程度深、联农带农作用强、特色产品品牌响的行政村或行政镇(乡)进行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认定。根据通知要求,省级农业农村管理部门需要于7月30日前将推荐函、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特色产业处。
今年将开展动态监测工作
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申报主体为行政村或行政镇(乡),主导产业优势特色鲜明、乡土气息浓厚、文化内涵丰富、产村产镇深度融合、带农增收效果显著,有较强的辐射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主要产品是特色种植、特色养殖、特色食品、特色文化(如传统手工技艺、民俗文化等)和新业态(如休闲旅游、电子商务等)的一个具体品类。
通知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一村一品”发展工作,认真按照分配名额、申报条件、认定程序等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同时,鼓励开展省级、地市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遴选认定,推动建立国家、省、市三级“一村一品”发展格局。
此外,今年,农业农村部将开展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动态监测工作。前十批已认定的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需登录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信息监测平台更新年度数据。对于行政区划调整、主导产业变更、示范作用不强及连续两年不更新数据的示范村镇,经核实情况后,将取消其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资格并予以通报。
特色文化产业主导型村镇将占本批1/4名额
按照第十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分配名额,第十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共有400个名额。对比各省市所分配的名额数量,广东有24个,四川、河南、山东三省各有23个,河北、江苏各有20个。其中特色文化产业类相关的名额将有100个,占本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名额总量的1/4。另,山西、浙江、安徽、宁夏、云南等省所有的名额半数左右将分配给特色文化产业主导型村镇。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截至2020年,共有3274个村镇获得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逐渐形成一村带数村、多村连成片的发展格局,壮大了乡村产业的队伍,有效推动了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突出产业集聚效应
对比第十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工作的通知,本批示范村镇的遴选工作进一步突出联农带农作用,由此前规定的“通过培育主导产业,申报村从业就业农民数量占村常住人口的50%以上,人均可支配收入比所在镇高20%以上。申报镇从业就业农民数量占镇常住人口的30%以上,人均可支配收入比所在县高10%以上”转变为“已成立农民合作社,申报村主导产业从业农户数量占村常住农户数的50%以上,申报镇主导产业从业农户数量占镇常住农户数的30%以上,村(镇)主导产业从业人员人均可支配收入近3年增长率均超过10%”。
在产业融合发展程度方面,也由此前的“聚焦主导产业,聚集资源要素,延长产业链条,发展电子商务、休闲体验、健康养生等新业态,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变为“主导产业生产、加工、流通、销售、服务等关键环节有机衔接,实现了链条化、一体化发展。电子商务、休闲体验、文化传承、生态涵养等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的新产业新业态已有初步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本批申报条件中专门强调,所在县已获得地理标志登记保护认证的村(镇)可优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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